田间管理更精细
当前,日照市委、市政府把人才兴市提升到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,推进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和举措,形成了1+N人才科技创新政策体系,广泛吸引各路英才。
保健食品抽检250批次,其中合格样品238批次,合格率为95.2%。涉案货值195.42万元,下达罚没款494.00万元。
全市移交其他机关处理案件59件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案件53件,追究刑责5人。据了解,今年日照在食品生产环节抽检1806批次,合格1766批次,合格率97.8%。今年以来,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全国卫生城市、全省食品安全先进市为主线,从农贸市场、学校食堂、药品整治入手,全面推进餐饮企业规范化建设,开展风险防控解决突出问题,开展了一系列食品专项整治活动,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。食品流通环节抽检食品、食用农产品2700批次,其中合格2574批次,合格率95.3%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源682件,占26.95%。
涉案货值195.42万元,下达罚没款494.00万元。保健食品抽检250批次,其中合格样品238批次,合格率为95.2%。港口码头和民航通用机场禁止使用冒黑烟作业机械。
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,依法依规予以从严处罚。自2018年1月1日起,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营运证。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,可以解除预警。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。
自2018年1月1日起,国家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有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(包括锅炉),新受理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全部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。加快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船舶、工程机械、农业机械、港作机械和民航特种车辆设备。
日照新闻网讯(记者 隋言晨)11月9日,记者从日照市环保局获悉,日前,我市制定印发《日照市2017—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》,全力实现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,全市PM2.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%以上,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,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0%以上,二氧化氮(NO2)连续3个月及以上同比改善的工作目标,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。统一预警分级标准,科学判断每一次重污染过程,从严从高启动预警响应。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。加快区域微站监测网络建设,按照以网划格、以格建站的原则,2017年12月底前,在市区范围内基本建成区域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网络(一期),微站以监测可吸入颗粒物(P M 1 0)、细颗粒物(PM2.5)两项参数为主,抽取个别微站包含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细颗粒物(P M 2 . 5)、一氧化碳(CO)、臭氧(O3)六项参数。
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。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。系统排查无组织排放情况,重点是钢铁、建材、有色、火电、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物料(含废渣)运输、装卸、储存、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,督促企业及时准确上报存在无组织排放的节点、位置、排放污染物种类、拟采取的治污措施等,分行业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。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。
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,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,应按一次过程从严启动预警。统筹开展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,按照统一标准、统一时间表的要求,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。
公安、交通运输、环保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,加大对重型柴油车的执法力度,每月对重型柴油货运车辆集中停放地、主要通行道路和物流货运通道开展联合检查,查处一批不安装车载诊断系统(OBD)、篡改OBD限扭要求、DPF工作不正常、不添加车用尿素或尾气监测不达标重型柴油车,定期向社会公布处罚信息。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,责令立即停止生产,并限期完成关停取缔或进行综合整治。
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。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。加快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,2017年10月底前,全部完成电力、钢铁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。加强船舶污染控制,积极推进港作船使用硫含量≤0 . 5 % m / m的燃油工作。其他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,积极推广使用型煤、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。对已经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,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,进行分类处置。
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治理,自2017年12月1日起,浆纸行业碱回收炉通过优化生产工艺、治理设施改造等措施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,外排烟气氮氧化物不得超过200毫克/立方米。钢铁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。
不断提高冬季清洁取暖比例,实施以电代煤、以气代煤试点。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。
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任务。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。
推动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。加快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,2018年1月1日起,未改造完成的燃煤锅炉,一律停产改造。加强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管控,采取多种手段降低排放,推动车辆节能降耗、达标排放。同时,空气质量监测AQI已经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级别且预测未来12小时不会有明显改善时,要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或升级预警级别。
自2018年1月1日起,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,各区县要依法予以处罚,并责令停产整治。对不按证排污的,依法实施停产整治,并处罚款,拒不改正的,依法实施按日计罚。
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。从2017年11月1日起,凡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、煤气发生炉,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区县,严格问责。
加大洁净煤供应及储备力度,加快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,确保2017年采暖季市区、县城所有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全部采用洁净型煤、气或电取暖,严禁使用散煤取暖。加快区县监测网络建设,2018年6月底前,辖区内所有区县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可吸入颗粒物(P M 1 0)、细颗粒物(PM2.5)、一氧化碳(CO)、臭氧(O3)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,其中,县建成2个以上,区建成1个以上,并实时对外发布信息。
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。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。严禁秋季秸秆露天焚烧。列入淘汰类的,于10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,实行挂账销号,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。
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。2017年12月底前,全部完成有色冶炼、原料药制造、农药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。
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。按照这一目标,针对秋冬季污染特征,我市制定了强有力治污措施,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。
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按照2017年城建计划,市住建局组织实施了济宁路(滨州路至山海路)建设工程,项目道路全长2500米,其中滨州路至聊城路段长1500米,红线宽20米,主车道宽12米。